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新闻资讯 > 政策法规
新闻资讯
联系我们

地址:浙江省宁波慈溪市宗汉街道江东村赵家138号

电话:0574-63212199(人事部)

13958261122(饶经理)

13858319447(胡经理)

网址:www.epchina.com.cn


环保部发布空气质量国家标准

2013-08-10 16:27:00 宁波太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阅读

副标题:环境检测方法   2013-08-10 16:27   来源:来自人民网

     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,为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,环境保护部批准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等6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新标准自8月1日起实施。

  这6项标准分别为: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653-2013)、《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(SO2、NO2、O3、CO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654-2013)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93-2013)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》(HJ655-2013)、《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(SO2、NO2、O3、CO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》(HJ193-2013)、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手工监测方法(重量法)技术规范》(HJ656-2013)。

 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,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、发布的《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/T93-2003)和《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》(HJ/T193-2005)标准废止。


招贤纳士 | 在线留言 | 在线反馈 | 友情链接 | 会员中心 | 站内搜索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编号:浙ICP备14006221号-1